黄陵县采取得力措施,落实省农机局《关于加强农机合作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强化农机合作社安全监管,落实农机经营组织的安全主体责任,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农机事故隐患,防范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,确保农机安全生产。
一是全面落实农机合作社安全主体责任。县农机安全监理站与农机合作社安全责任书达到全覆盖,明确农机合作社理事长为农机安全第一责任人。县域内农机合作社普遍成立了安全机构,负责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工作。
二是加强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源头管理。县农机监理站对全县农机合作社农业机械的挂牌、年检、办证实行上门服务,确保农机专业合作社“三率”水平均达到100%,以优质服务助推安全监管。
三是加强农机合作社安全培训教育。在“科技、文化、卫生三下乡”、“科技之春宣传月”、“安全宣传月”、春节、集市等重要时段,以及春耕、“三夏”、“三秋”等重要农时季节,集中到各农机合作社开展农机法律法规及农机安全知识宣传,举办培训班向合作社成员以及驾驶、操作人员讲授技术规程、安全常识,以发放安全作业资料、播放安全宣传影片等形式进行安全教育活动,促使机手严格按照农机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。
四是强化对农机合作社安全服务指导。县安全监理站深入各合作社协助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、安全制度、机具安全台帐等,落实安全管理员,将安全制度、操作规程、安全宣传挂图等悬挂上墙,时刻提醒合作社成员和驾驶操作人员,提高安全意识。
五是加强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。对各农机专业合作社不定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,督促落实安全制度,重点对机库、维修站点、场院、装备等场所加强检查,纠正违法违规行为,消除安全隐患,严禁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带病上路和作业,保障安全生产。
六是强化片区农机安全监管。发挥现有农业信息系统优势,将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聘为农业信息员,同时聘为片区农机安全协管员,实行二员合一,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区域影响力大、号召力强的优势,加强片区农机安全监管工作。
安全监理处 刘飞 黄陵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何炳朝供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