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全面落实好国家惠农政策,确保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公开、公正和公平实施,潼关县农机部门严格按照《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》规定的程序认真实施,并会同潼关县财政部门对各镇核实、公示、上报的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农户按比例进行抽查、在省补贴公开专栏、潼关县政府网分别进行公开公示后,上报县财政惠农支付中心集中兑付。
10月9日,潼关县第一批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35.8250万元兑付到位,享受补贴农户300余户,补贴机具306台(套),兑付资金占已经实施资金的51.08%。
潼关县农业机械化推广中心 供稿